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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高速追尾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 酿二次事故

红网时刻5月8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姚禹 李俊雄)在高速发生事故,第一时间的处置十分关键,如果处置不当,很有可能会引发二次事故,威胁现场人员安全。5月4日晚11点43分左右,沪昆高速株洲段1005km200m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由于事故车辆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被第三辆车冲撞造成第二次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介绍,通过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到,第一起事故发生后,两车司机没有及时设置警告标志,也没有将车辆转移到应急车道,而是在快车道查看车辆被撞情况,全然不顾身边密集的车流。公共场所视频画面显示,事发后,后方来车纷纷紧急避让这两辆事故车,几次差点撞上去,有的车直接从两车的缝隙中穿行,现场情况十分危急。由于天色昏暗,几分钟后,事故后方一辆黑色小车也因避让不及撞上第一起事故中的追尾车辆,最终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

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发现,三辆事故车停在快车道上,车上人员没有撤离到护栏外安全地带,而是在高速上(导流线)逗留,车上还坐着人,这场景让民警惊出一身冷汗。民警通知当事人立即撤离、将车辆靠边,并询问人员情况。

经过民警调查核实,郭某某驾驶的湘A黑色小车当晚从攸县回长沙,行至该路段时由于对路况不熟突然减速,后方罗某仁驾驶的贵J红色小车因避让不及撞了上去。由于两车司机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几分钟后,事故后方肖某波驾驶湘A黑色小车也因避让不及,与罗某仁驾驶的贵J红色小车侧面相撞,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

借此案例,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车辆能移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将车移至应急车道;如果不能移动,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迅速将人转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并拨打救援电话12122进行报警求助。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姚禹 李俊雄

编辑:任欣蓓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05/08/9269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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