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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示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

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株洲市检察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现将顽瘴痼疾整治内容进行公布,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办理不捕不诉案件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八、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株洲市检察机关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请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0731-28113037;

株洲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0731-28108241。

举报信箱: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568号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来源: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罗兰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04/16/9194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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