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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全面修订学校督导室工作职能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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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修订征求意见会。

红网时刻4月12日讯(通讯员 唐志勇)4月8日下午,芦淞区教育局城郊小学片会议室里传来一阵热烈的讨论声。当日,片区专门召集各学校督导室主任开会,集中讨论和反馈学校督导室工作职能及考核办法,因为关系到各学校的年度考核,因此大家踊跃发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根据教育局叶贞涛总督学“立标打样”的思想,学校督导室发挥主观能动性,协助和指导学校行政,在学校特色课程开发、家长学校建设和资源开发应用、学科素养提升、劳动教育创新等方面定标指向,并制订出各自学校的评价体系。

此次修订细则的大背景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教育督导关于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校内督导,完善芦淞区三级督导网络建设,确保学校督导室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结合本片区特点,城郊小学片在原有基础上,全面修订了《芦淞区城郊小学片学校督导室职能及考核办法》。

本次修订严格贯彻三个原则,即过程性原则:加强过程管理,加大对学校督导室常规工作指导,确保学校督导室正常运转,提高校内督导实效;公平性原则:力求在对各学校督导室督导工作的评价时,做到客观公正,有理有据;差异性原则:充分考虑基础、规模差异,为激励薄弱学校督导室建设,年终评估在考核统计结果的基础上,适当给予考虑推选先进督导室、优秀督导室主任和优秀督导室专干。

来源:红网

作者:唐志勇

编辑:颜洪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04/12/9176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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