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3月25日讯(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夏四亮)3月25日,株洲市举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移交签约仪式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上,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醴潭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进行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移交签约。
按照省统一部署,从4月1日零时开始,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接管高速路政执法工作。株洲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市辖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主体,将依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辖区高速公路路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路政执法职责,监督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实施路产理赔、车辆救援、服务区运营管理、路政日常工作和路政违法案件移送相关工作。
签约现场。
“高速公路是交通运输的大通道和主动脉,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业伟介绍,今年1月29日,株洲市在全省率先成立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目前已完成了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设施设备等各项工作筹备,全面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岗前业务培训,并成立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联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了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管理职责下放承接到位,路政管理具体工作交接到位,高速公路平安畅通稳定运营,为确保按期进驻辖区高速公路承担路政执法职能提供了坚强保证。
【相关链接】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移交后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责
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办法(试行)》,今后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
● 辖区高速公路路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路政执法工作;
● 承担经合法审批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辖区高速公路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管理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 指导、监督辖区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实施路产理赔、车辆救援服务、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路产巡查、路产保护、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监控、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维持和路政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
●负责处理辖区高速公路路产理赔、车辆救援服务、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等工作的投诉受理等。
来源:红网
作者: 聂 千川 夏四亮
编辑:聂千川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