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淞南中学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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淞南中学《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学习培训会。

红网时刻3月17日讯(通讯员 张普)日前,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惩罚措施等做了规定。为更好推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3月16日,芦淞区淞南中学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校长刘文刚详细解读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他指出,重拾“戒尺”是为了更好教育学生,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在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和奖励。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刘文刚表示,作为教师必须知道实施教育惩戒的红线。他列举了学校一些典型事迹,结合实际,生动形象讲解了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刘文刚要求全体教师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学深学透,在实施的过程中务必坚持底线,不触红线。教育惩戒权,教育在前,惩戒在后,惩戒是一种手段,目的仍在教育,赋予教育教师惩戒权之后,教师要敢用、慎用,更要善用。

淞南中学负责人表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学校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研讨,帮助广大教师掌握教育惩戒权的边界和分寸,使教育惩戒权的行使既能起到教育的作用,又不会伤害学生的身心。学校还将积极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来实施教育惩戒,家校形成育人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张普

编辑:苏莉雅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03/17/9097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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