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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石峰检察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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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全面监督不起诉公开宣告。

红网时刻2月5日讯(通讯员 骆艳丽)为实现对检察权规范运行的监督制约,提升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2月4日上午,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邀请了两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全面监督。

据了解,林某酒后驾驶车辆,在倒车时不慎撞倒他人,经交警现场检测酒精含量92mg/100ml,案发后林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了值班律师、被害人等多方意见后,对林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公开宣告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阐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分别听取了被不起诉人、人民监督员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被不起诉人林某表示:“我的法律意识淡薄,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遵纪守法。”

宣告结束后,人民监督员一致表示,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的做法,既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能更好地感化被不起诉人,减少社会矛盾和戾气,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和权威性。

来源:红网

作者:骆艳丽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02/05/8979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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