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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这些行为或被严处 株洲开展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红网时刻2月2日讯(记者 苏莉雅 通讯员 陈章蓉 郑奕)2月2日,记者从株洲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将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提到,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包括在职教师在校外兼职兼课的、在职教师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培训的、在职教师从事家教家养的、教师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

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个人,将给予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处理,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对于出现违反规定行为的教师所在单位,取消当年综合类荣誉评选资格,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对其负责人追责。

市教育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查实的人或事,一律严格处理,并及时通过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公开曝光。市教育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导,问题严重的单位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相关链接】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731-22663717



来源:红网

作者:苏 莉雅 陈章蓉 郑奕

编辑:苏莉雅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02/02/8971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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