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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关于群众反映2起失实举报的澄清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遏制恶意举报歪风,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正名,激励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中共株洲市纪委关于印发<株洲市不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茶陵县2起失实举报澄清如下:

一、关于对县应急管理局刘秋云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失实举报的澄清

2020年5月,群众反映县应急管理局干部刘秋云在林丰公司兼职取酬的问题。经查,刘秋云2016年4月改任非领导职务,根据安排协助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并未在林丰公司兼职取酬。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失实。

二、关于对茶陵县腰潞东山村村干部陈志军贪污贿赂问题的失实举报的澄清

2019年11月,群众反映腰潞镇东山村村干部陈志军强行索要贫困户陈习如建房费6000余元和收取其他贫困户换瓦片的好处费几百元不等问题。经查:东山村7组建档立卡贫困户陈习如2017年申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款9.45万元,此建房款是县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陈习如的账户上,陈习如本人表示从未给东山村村干部陈志军建房好处费6000余元;也未发现陈志军向其他贫困户索要过换瓦片好处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失实。

来源:清风茶陵

作者:

编辑:苏莉雅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0/12/30/8801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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