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11月5日讯(通讯员 汤小莉)当原告席上坐着的是一名聋哑人,公平之声该如何向其传达?11月4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在巡回审判一起原告为聋哑人的“民告官”案件时,特意为聋哑原告聘请了手语翻译,让原告可以更好的“发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原告谭某某是一名聋哑人,其于4月19日因邻居受伤一事被公安机关询问, 4月21日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谭某某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原告谭某某腿脚不便,醴陵法院秉着便民的原则,对该案进行了巡回审理。同时,为了让原告更好“发声”,醴陵法院专门聘请了醴陵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谭老师担任翻译。在庭审过程中,翻译人员通过手语架起了合议庭与原告之间交流的桥梁,让审判员与原、被告进行了“零距离”无障碍沟通,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醴陵法院为特殊群体聘请翻译老师,并考虑当事人的实际状况进行巡回审判,双项便民举措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今后,醴陵法院也将一直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汤小莉
编辑:胡芳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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