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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答卷丨株洲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六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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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11月3日讯(记者 曹缇)11月3日,株洲市“决胜高质量全面小康,巩固决战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之株洲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社会保障发展情况及相关成绩。

统筹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株洲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角色不断强化,建成了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

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94.52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2.94万人,较2012年增加38.7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78.92万人,较2012年增加12.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66万人,参保率100%;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5.43万人、42.4万人,较2012年分别增加8.65万人、23.58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六连涨”,全市月人均养老金从2012年的1407.7元提高到2313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持续提高,从制度实施时的每月55元增长到103元至118元。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大幅度提高。城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012年每月816元提高到1530元。

深入实施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全覆盖工程,逐步建立起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为参保单位和群众广泛开展社保登记、待遇支付、政策咨询等服务。全面推广社会保障卡应用,在全市11家银行建立109个即时补换卡业务服务网点,制卡周期由3个月缩短到10分钟左右。截至目前,全市社保卡持有人数达到333.4万,实现了参保人群全覆盖。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努力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株洲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实现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形成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全面落实医疗保险费征管体制改革要求,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74.14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308.84万人,合计382.9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95%。

医保报销额度不断提高,城镇职工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互助年度累计支付总限额由2012年的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从无到有,逐步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65%以上,统筹基金、大病保险年度累计支付总限额提高到45万元。开展大病特药工作,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12年的人均240元增长到550元。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达到158天,生育待遇水平提高到人均2.6万元。

整合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单独组建医疗保障行政管理机构,在全省率先出台“惠民便民利民二十条措施”,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行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加快构建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化队伍,持续推进医保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卫生服务水平

坚持以“健康株洲”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株洲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株洲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1年)》《株洲市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系列文件,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组建各类医联体69个,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域就诊率从75%上升到93.94%。推进学科建设,目前全市已挂牌2个院士工作站,拥有9个国家级和37个省级重点医学专科,数量排名全省市州前列。

标准化建设县级医院,全市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率达100%,其中有贫困人口的县市区至少都设置了一所具有二甲服务能力的公立医疗机构。提质改造乡镇医院,近几年累计投入资金5亿元,主要对100余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卫生室进行提质改造,全市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达90%以上;对全市166个贫困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实现所有行政村卫生室“空白村”清零。

在国家推行分类救治工作之前,就将全市筛查精准识别出的28551名贫困患者分为三类,采取“兜底保障、集中救治、签约管理”的办法进行分类综合施治,确保贫困人口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治病能报销、大病有救助、重病有兜底,全市目前没有新增“因病致病、返贫”人口。我市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全省唯一市级健康扶贫工作典型,录入《湖南省精准脱贫攻坚100案例》,并在全省推介。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兜底民生保障

株洲坚持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水平,着力加强特困供养人员保障,全力确保最困难的群体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脱贫。

全市低保线平均标准从2012年的每年3340元提高到目前的5796元,增幅达73.5%,其中五县市区从2012年的每年1880元提高到目前的4320元,增幅达130%,超过省脱贫指导标准320元,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线标准;月人均补差水平从2012年的104元提高到目前的233元,增幅达124%,救助水平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将救助供养人员中患有精神(传染)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上浮20%;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对全失能和重度精神残疾对象全部落实集中供养,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失能老人100%入住;对符合条件但无意愿入住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兜底保障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动员组织其亲属、邻居及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为其提供照护服务。

统筹发展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推进特困供养机构提质改造,全市新增养老床位2.86万张。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奖励补贴,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养老服务培训,加大对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来源:红网

作者:曹 缇

编辑:曹缇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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