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株洲市纪委监委对株洲市司法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龙松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龙松林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侵占国有企业财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龙松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株洲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株洲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龙松林开除党籍处分;由株洲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株洲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清风株洲
作者:朱纪宣
编辑:任欣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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