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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 株洲全面采用社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切实提高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基金安全系数,确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顺利进行,8月1日起,株洲市全面采用社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年内将启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发放入卡工作。

全面采用社保卡结算后,所有参保人员均须使用社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各协议医药机构将不再支持现行医保IC卡刷卡。

市人社局提醒,各参保人员要及时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已领取社保卡但未激活的参保人员可持卡在各级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激活;已申请社保卡但未领卡的参保人员,可通过“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公众号、“12333”服务热线查询领卡信息;未申办社保卡参保人员可前往株洲市内各银行网点社保卡即时制卡窗口申办,16岁(含)以上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请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和小孩户口簿及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白底电子照片。

据悉,因疾病或年龄等因素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四家银行所属的即时制卡网点申请上门服务。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邓金星 谭靓亮

编辑:曹缇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0/07/31/7796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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