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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渌口区法院:有情执行助力企业 力度与温度同行

红网时刻株洲6月18日讯(通讯员 唐虎跃)2020年4月初,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陆续收到被执行人为株洲市某置业公司的执行案件。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渌口区南洲镇的某小区,因为施工进度原因未能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业主交付房产,导致十余位业主相继起诉至该院,要求判决该公司支付违约金。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株洲市某置业公司需向17户业主支付违约金36万余元。这批案件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能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违约金,业主们陆续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立即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公司负责人向法院报告了目前公司的困难,坦言因受疫情影响,公司运转几乎停滞,开发的房产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出售,资金无法回笼,公司职工工资都无法发出,希望法院能宽限两个月的时间,不要冻结公司账户,以免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等资金周转顺畅后,一定立刻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了解全面情况后,深知企业经营受疫情影响确有难处,如何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执行措施给企业带来的巨压,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是目前的关键。

本应兑现的违约金迟迟未到位,部分业主对置业公司心有不满。执行法官多次安抚其情绪,希望其理解企业暂时困难,着眼长远,为企业“复活”留下生机。经过数次劝说,大部分业主也表示理解,他们也不希望自己的小区因开发商倒闭而变成烂尾小区。暂不对公司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公司提供未出售的房产进行担保,并要求公司在两个月后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经过多番做工作,双方对执行法官提出的此建议均表示赞同。置业公司立即提供了一套未出售的门面作担保,并承诺在6月中旬履行全部违约金。

6月16日,置业公司在经过两个月的缓冲后,经营已渐渐恢复正常,并将36万余元违约金全部支付至法院账户。17户业主接到法院通知领取执行兑现款的消息,欣然前来。

面对疫情期间申请人合法权益与企业营生的两难局面,渌口法院的执行法官不简单就案办案,着眼于大局,充分考虑疫情期间企业的实际情况,设法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机,充分体现了法院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的责任担当。

来源:红网

作者:唐虎跃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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