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3月30日讯(通讯员 罗夏风)《株洲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自2019年9月24日实施以来,通过广泛宣传,广大市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形成了打击违法排污、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及各城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联动,对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等24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处理,一大批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环境监管执法效率不断提高,精准治污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据统计我市2月份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9.7%,与上年同期(85.7%)相比上升4.0%,城区综合指数为3.15,较上年同期(3.75)下降16%,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近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核实相关举报信息后,对2020年1至3月份第一批符合条件的40名举报人兑现奖励,共发放奖金8000元。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中来,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关注绿色环保,一起维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来源:红网
作者:罗夏风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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