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检察机关“远程提审”系统,对身处看守所的刑事被告人进行了在线“隔空”庭审。
红网时刻株洲3月25日讯(通讯员 黄怡康)“被告人潘某,是否能听清我说话?”“可以”。3月24日上午9点,醴陵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运用远程视频形式,“无接触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寻衅滋事案。与以往不同,审判人员、公诉人佩戴口罩出现在审判庭内,而被告人却在看守所内的远程视频法庭出庭。
疫情期间,为了充分保障刑事审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安全,醴陵法院积极与醴陵检察院、看守所沟通协调,借助检察机关“远程提审”系统,对身处看守所的刑事被告人进行了在线“隔空”庭审,敲响了醴陵市人民法院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的第一槌。
庭审中,审判长宣布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在视频另一端的被告人进行陈述、质证,双方实现同步视频通话,进行“隔空”质证和庭审陈述等。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声音传送流畅,各环节衔接紧密,井然有序。
在疫情期间实现刑事案件的远程视频庭审,不仅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聚集,避免了疫情传播,而且刑事被告人无需法警在看守地点和法院之间往返押解,杜绝了押解安全隐患,确保了抗击疫情与开庭审理两不误。醴陵法院将持续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通知的规定,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从快惩处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黄怡康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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