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3月25日讯(通讯员 肖澎 周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口罩等防护用品成了“稀缺品”,却有不法分子利用疫情以出售口罩为幌子实施诈骗。3月24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公诉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石峰区法院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
2020年2月,被告人梁某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虚假的口罩售卖消息,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先后骗取被害人谢某、易某等4人共计人民币5730元,赃款均用于网络游戏赌博及生活开销。该案系石峰区首例涉疫情诈骗案件,获悉该案后,石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津梁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3月16日,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梁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疫情期间,利用口罩等防疫物品骗取钱财的行为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务必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防疫物资,谨防上当受骗,确保自身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肖澎 周凡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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