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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石峰区检察院使用远程视频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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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使用远程视频出庭支持公诉。

红网时刻株洲3月19日讯(通讯员 肖澎 梁飞舟)3月17日上午,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罗某危险驾驶案,该案是石峰区首次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接受法庭审判的案件。石峰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在看守所参与庭审,法官通过视频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宣告权利义务,公诉人通过视频宣读起诉书,并将涉案证据通过提讯系统展示、质证,律师通过视频辩护。借助视频监控画面,法官、公诉人、律师在虚拟的空间内与被告人实现“面对面”,整个过程流畅清晰,严肃高效。

鉴于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石峰区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在办案中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3月17日,石峰区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了四起刑事案件,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实现办案机关与被告人“零接触”。

来源:红网

作者:肖澎 梁飞舟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0/03/19/6873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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