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三无产品”。
红网时刻株洲2月21日讯(通讯员 赵昌 谭春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株洲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盯疫情防控物品,以高压态势强化监管,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前期,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外发布9期共45起违法案例信息,现发布第10期违法案例。
案例一:荷塘区晓林小百货店涉嫌销售“三无”84消毒液
2月9日,荷塘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核查中发现:株洲市荷塘区晓林小百货店经营场所内摆放有84消毒液圆桶(20kg)8桶、84消毒液方桶(20kg)1桶,上述9桶84消毒液均无标签标识,属“三无”产品。经初步核查该店共购进“三无”84消毒液20桶,销售11桶。执法人员依法扣押现场9桶84消毒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渌口区渌口镇健安诺舟大药房涉嫌销售“三无”口罩
1月31日,渌口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检查中发现:渌口镇健安诺舟大药房经营的一次性口罩产品外包装无任何中文标识,初步调查该批口罩是从南大门进的货,通过微信转账购买,无票据,执法人员当场扣押口罩120只,已立案,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炎陵县炎帝大药房涉嫌销售“三无”口罩
2月5日,炎陵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核查中发现:炎陵县炎帝大药房销售的一次性口罩产品无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等标签信息,属“三无”产品,该药店已销售上述“三无”一次性口罩产品共20只,单价2.5元,共计50元。该局当即对该企业销售“三无”产品行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四:茶陵县平水镇吉平超市涉嫌销售“三无”口罩和销售商品时未明码标价
2月10日,茶陵县市场监管局接县委宣传部舆情交办单,组织执法人员对茶陵县平水镇吉平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的口罩产品无任何标识,商品包装袋内也无产品说明书,属于“三无”产品。同时该口罩也未明码标价。经调查,口罩系茶陵县某合作社无偿提给当事人用于植保防护打农药用的,当事人以2元/只的价格售出350个口罩。该局已于2020年2月10日对当事人立案,该案正在办理中。
案例五:谭中华涉嫌哄抬物价案
2月5日,茶陵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上高价销售口罩,该局执法人员立即会同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谭中华以17元/个的价格购进了100个没有任何标识仅有“LA”字样的口罩,送给亲戚2个,另外的98个通过在微信上打广告联系买家的方式,准备以50元/个销售,在销售交易时被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扣押。
同时,据当事人交待,他还曾陆续购进了1300个一次性口罩进行销售。其中以3元/个购进了300个再以4元/个的价格销售出去230个,以4.5元/个的价格销售70个;以3.2元/个购进了200个再以5元/个的价格销售;以3.5元/个购进了800个再以6元/个的价格销售。
当事人谭中华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目前茶陵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六:茶陵县虎踞永辉一心大药房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2月7日,茶陵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虎踞镇永辉一心大药房销售的口罩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药房销售的一次性口罩涉嫌未明码标价,并且产品无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等标签信息,涉嫌属无标识的“三无”产品。目前,茶陵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依规立案调查。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欢迎市民积极监督,如果发现相关情况,请及时拨打热线电话12315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赵昌 谭春艳
编辑:苏莉雅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