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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纪委出台一号文件,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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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企业“防疫情 渡难关 增后劲 保发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作用,支持全市企业稳定持续发展,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省委“聚焦疫情给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市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部署,立足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着眼企业长远发展,通过专题监督帮扶和系统监督整治相结合,既督促各级各部门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复工复产,又围绕涉企政策措施落实、政务服务质效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系统监督整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添活力增后劲,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聚焦当前企业复工复产,专题帮扶渡难关。对中央、省、市支持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题监督检查,全面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复工投产。

聚焦企业长期持续发展,系统整治增后劲。对涉企招商引资政策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及效能建设、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等企业发展的软环境开展系统监督检查,全面助力企业增强后劲、加快发展。

三、监督内容

(一)支持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帮助企业“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市关于强化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服务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用工保障、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物流运输、原料供应、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情况。

(二)涉企行政审批改革及效能建设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一件事一次办”、“三集中三到位”、“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行情况;社会信用体系及部门审批服务效能建设等情况。

(三)减轻企业负担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及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持续推动网络提速降费、治理中介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涉企保证金清单制度等情况。

(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对企业的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各种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各执法、司法机关处理处置涉及民营企业纠纷、诉讼问题过程中对其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情况;企业提出的诉求办理等情况。

四、组织保障

市纪委市监委成立支持企业“防疫情、渡难关、增后劲、保发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委领导、有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纪委市监委各有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组建监督检查组开展工作。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参照市级模式,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方案抓好督促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类施策。要根据不同时间阶段的形势要求和任务特点,坚持“问需于企、问责于政”“问企业查部门、帮企业督部门”的工作原则,因情施策、精准监督。在帮扶企业渡难关阶段,要以“五看五到位”为抓手,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即:一看思想认识是否到位,二看指导帮助企业防控疫情是否到位,三看服务企业复工解困是否到位,四看支持企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是否到位,五看特殊时期特别处理企业合理诉求是否到位。在帮扶企业增后劲阶段,要以“四问四查”为抓手,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优化服务情况,即:问“帮扶企业的政策落实了没有”,查“有政策不执行、落实上打折扣、执行中搞变通”;问“涉企承诺兑现了没有”,查“兑现少、兑现慢、不兑现”;问“企业发展的困难解决了没有”,查“不主动关心、不积极协调、不切实解决”;问“企业服务体系建立了没有”,查“服务机制是否完善、部门协同是否实现、跟踪问效是否实施”。要做到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保障企业个体发展与助力经济整体推进相结合,确保今年全市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局、圆满收官。

(二)把握方式方法。监督检查工作关系企业自身发展和经济运行全局,必须区分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在帮扶企业渡难关阶段,主要是立足服务疫情防控大局,采取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的方式,防止人员聚集风险,减轻部门和企业负担,督促各级各部门在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切实履责,在主动解决与企业复工复产密切相关的用工、资金、原料、能源、运输等问题上倾情服务。在帮扶企业增后劲阶段,主要是强化系统思维,全面梳理服务企业发展的机制体制、政策扶持、政务服务中的典型问题,精准施策,综合治理,督促各级各部门在减轻企业负担、减税降费、减少非生产性支出等方面将政策落细落实落到位,在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构建企业服务体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将工作做深做精做彻底。监督检查要灵活运用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信访微信举报等方式,广泛收集企业意见诉求,深入了解企业问题困难,紧盯服务企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点上问题具体督,面上问题系统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在服务企业发展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三)加强协调协同。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必须加强工作协调协同,凝聚合力。要建立全市联动机制,分层分级明确职责,细化任务,落实要求。市直各涉企职能部门要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及相关文件精神,逐条逐项认真梳理自查自纠,将各类涉企惠企政策措施、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标准等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示公布,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横向协调与上下联动,既要加强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改革办、市优化办、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办、市“温暖企业行动”办等部门的衔接协调,及时统筹反馈有关情况增强合力,又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综合分析,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市纪委市监委各监督检查组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分类,设立台账,建立“优先办理、逐件核查、跟踪处置、限期办结、及时反馈”工作机制,做到精准发现问题、靶向处置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充分履行监督保障职能,认真查找本辖区各职能部门服务企业中的典型问题和薄弱环节,分类施策、系统整治。

(四)突出整治整改。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三个一批”要求,即:“限期整改一批”。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过交办、督办、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严肃查处一批”。对漠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严肃调查处置;“通报曝光一批”。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五)彰显效果效能。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回头看”,通过回访企业、满意度问卷调查、综合考核评价等方式跟踪问效,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督促各级各单位建立健全依法依规、快捷高效、便企利企的长效机制。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温暖企业行动”工作考核,与各级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实现监督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来源:株洲市纪委监委

作者:刘恋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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