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垃圾运输车。
红网时刻株洲1月11日讯(记者 聂千川)1月11日,一辆垃圾运输车途径株洲市石峰区长石路时, 从车厢撒出污水,导致路面严重污染,被志愿者举报并抓了个现行,因此“吃”了一张19999元的罚单。
“这辆垃圾运输车一路滳、撒,搞得路上好臭。”1月11日8时49分,一条信息出现在“长石村”微信群,信息发布者网名为“蓝色的天空”的志愿者表示,一辆垃圾运输车在长石路滴、撒、漏,造成路面污染和环保影响。
消息很快传到了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李晓彤处。当天8时52分,李晓彤对举报做出指示:速查原因,速做处理,速做回复,速做通报。
经过查处,当天12时47分,株洲市城管局发布处理通报,经查,1月11日,芦E040垃圾运输车作业途中存在滴、撒、漏,造成路面污染和环保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对垃圾运输车所属企业处以罚款19999元;芦E040停运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不得上路作业,同时督促各区全面排查整改,严禁问题车辆上路;市城管局对芦淞区环卫中心和垃圾运输车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据了解,该垃圾运输车当日装满各类生活垃圾前往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当时车辆后盖损坏没及时维修,车主心存侥幸,自认为后盖很重,慢点开应该没事。然而,在运输过程中后盖被满载垃圾挤压后,出现了松动。污水通过后盖缝隙沿途撒漏,造成路面污染。
株洲市城管局市容卫生管理科科长贺军介绍,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垃圾运输车辆出现滴、撒、漏,可处以3000元至50000元罚款。从垃圾车内流出的污水,不但污染环境,而且对路面有腐蚀作用,故对其进行较高处罚。
“要把垃圾运输车辆当作私家车来保养。”贺军告诉记者,为了实现垃圾运输车辆精细化管理,要求垃圾运输车辆每倾倒一次垃圾,都彻底清洗一次,并检查车辆。“从外表到厢体内部,包括排污通道,全部彻底清洗一次,才能避免排污通道堵塞,污染路面。”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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