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来到法院向法官致以谢意。
红网时刻株洲10月17日讯(通讯员 王飞虎 唐梦蓉)10月14日,炎陵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者维权的案件。办案过程中,审判法官充分借助互联网的便利快捷和克服距离等优势,通过建立微信调解群,组织当事人在群内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杨某于2017年花了近4万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的电动汽车,今年1月,杨某给电动汽车充电时,电动汽车突然自燃,车子很快被大火吞噬。随后,杨某以车辆存在质量缺陷为由,一纸诉状将经销商、厂家起诉至法院。厂家接到应诉材料后,对杨某所述已烧毁的电动汽车是该厂生产的这一事实提出了质疑,而杨某购车的材料均因放在车内而被大火烧毁,无法提供购买的发票等证明材料,经销商也无法提供发票,三方陷入不断地指责当中。
主审法官在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依据现有的证据,很难查清本案的基本事实,如果通过司法鉴定程序,对车辆的制造商及是否存在缺陷等事实进行鉴定。但这样一来,不论哪一方胜诉,诉讼的成本都很大,不利于矛盾的有效化解,还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只有调解才能真正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径。考虑到该厂是一家外地公司,与炎陵相隔上千公里,无法组织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主审法官主动创新调解方法,立即组建了一个微信调解群,组织杨某、经销商、厂家三方在群里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自己居中调解。
最终,三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厂家、经销商均愿意对杨某的损失进行适当补偿,杨某自愿承担剩余的损失,至此,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在最大程度上节省诉讼成本和降低诉累的情况下,消费者杨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来源:红网
作者:王飞虎 唐梦蓉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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