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8月9日讯(通讯员 周舟 记者 龙琦)今日,记者从株洲市消防支队获悉,株洲芦淞区天山大厦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责令整改。
在对辖区内的天山大厦的消防安全检查中,株洲市芦淞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发现该场所存在消防控制室不能远程启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部分应急照明灯不能正常运行,室内消火栓无水带接口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队监督员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给予株洲华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处罚。同时,大队监督员要求单位负责人在限期内整改完毕,重点提出要切实提高单位抵御火灾能力,强化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确保消防安全处处有人抓、时时有人管。
来源:红网
作者:周舟 龙琦
编辑:胡芳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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