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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公司业务员出卖公民信息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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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7月18日讯(通讯员 肖澎 刘慧琴)某通信公司业务员(劳务派遣)陈某,利用在该通信公司工作的便利,非法获取并出卖公民个人信息。今日上午,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陈某提起公诉,并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陈某在担任某通信公司株洲分公司业务员期间,给客户办理手机卡开户时,多次谎称“系统故障”、“实名不成功”等,在办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大量客户个人信息开办手机卡并予以激活。2017年7月至10月,陈某将采取以上方法办理的数百张实名手机卡分多次向他人出售以牟利。

陈某某转手卖出的这些手机卡,有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株洲某公司财务人员被骗16万元后报警,至此案发。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陈某当庭表示认罪。该案当庭宣判,一审判决陈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肖澎 刘慧琴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9/07/18/5725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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