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依据中共株洲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株洲市十三中党委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经支部民主推荐,党委会认真审核,确定了表彰对象。
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13名)
蔡利军、谭纯钢、肖祥高、宁紫云、王艳、陈发林、刘萍、欧帽辉、陈湘江、肖寒瑶、刘斌、李尚春、钱爱平。
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对象(4名)
江治英、李花英、赵婷、王兴。
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1个)
中共株洲市十三中第二支部委员会。
来源:红网
编辑:曹缇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