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6月13日讯(通讯员 肖澎 谢永忠 记者 龙琦)记者今日从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期公诉了一起开设赌场罪的案件。该案被告人李某自2012年8月起,与罗某,钟某,陈某等人,在长沙市某大厦二楼开设“嗨玩客”电玩城,以电玩城为幌子开设赌场。
该赌场于2012年12月正式营业,以娃娃机等游戏机做掩护,以捕鱼机、动物连线机、单挑王等赌博机供人赌博。据了解,利用捕鱼机赌博,主要是以现金购买积分的形式进行。该赌场自2012年12月经营至2016年1月,非法获利累积1500余万元。
根据检察机关查明得知,李某等人从2012年8月至2016年8月期间,先后四次以电游赌博或者真人发牌“百家乐”等方式进行赌博,非法获利累计6000余万元。
经审理,该案一审判决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对有影响的人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被告罗某、熊某、陈某、王某、黄某、谢某、余某、钟某、贺某等16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李某等被告人不服判决向株洲市中院提起上诉,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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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澎 谢永忠 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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