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7月16日讯(通讯员朱纪宣)昨日,株洲市纪委“清风株洲”微信公众号通报,炎陵县、茶陵县3起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典型案例和2起党员干部涉赌典型案例,5名党员干部受到处分。
炎陵县
一、炎陵县农业局干部刘玉芳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014年5月至2018年3月,刘玉芳违反有关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规在炎陵县耕夫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兼职,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工作,实际获利68400元。2018年5月25日,刘玉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全额收缴,上缴国库。
二、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曾晓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曾晓华违规在炎陵县乐富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和炎陵县霞塘水电站兼职会计,实际获利7200元。2018年5月25日,曾晓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全额收缴,上缴国库。
三、炎陵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邓少敏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014年8月至2018年2月,邓少敏受县交通运输局委派到炎陵县顺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助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期间违规领取薪酬,实际获利46013元。2018年5月25日,邓少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全额收缴,上缴国库。
茶陵县
一、茶陵县湖南万樟园林公司李刚赌博案
2017年6月6日,李刚在茶陵县缇香小镇以斗地主的方式进行赌博,被茶陵县公安局给予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2018年5月24日,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茶陵县严塘中心小学谭苏洋赌博案
2017年6月25日,谭苏洋与周某等人在茶陵县嘉垄湾小区用扑克牌采取“打比”的方式进行赌博,被茶陵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1900元的治安处罚。2018年5月11日,谭苏洋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专技十级降为专技十一级)。
来源:红网
作者:朱纪宣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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