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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3名聘用制书记员

  为改善队伍结构,缓解人员紧缺状况,我院决定公开招录3名聘用制书记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名。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工作,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和中文相关专业。

  4、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编辑和制作电子表格。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407室)

  联系电话:0731 - 28108165 ,17707332613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株洲市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

  四、考试

  考试为笔试,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2010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标准细则》执行。

  六、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七、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并根据依据有关制度逐年适当提高待遇;购买劳动局规定应购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年终根据工作业绩予以一定奖励。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16日

附件:株洲市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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