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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32家文体机构被认定为消费试点单位

  昨日,记者从市文体广新局获悉,我市32家文体机构被认定为我市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合作单位(企业),其中有实体书店、剧院、演艺、电影院、KTV、健身场所等。

  作为试点的单位,将通过上线文化消费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推广,并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购买服务等形式的支持,通过采取政企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消费补贴等途径,引导和支持它们提供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杨如 谢昱婷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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