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人封某伪造授权委托书来株揽工程,不料遇上了假车间主任、假工程部长,最终反被对方骗了。
他伪造授权书来株揽工程
2016年6月,封某携带伪造的邵阳市某工程公司《授权委托书》来到株洲市石峰区,认识了自称某化工公司硫酸车间的陈主任。封某欲通过陈主任承揽该公司一废旧厂房的拆除工程。对此,陈主任称拿下该工程需要“开销”。
双方最终商定,陈主任负责把拆迁业务拿下,封某负责召集合作的施工队伍,拟收取施工队伍一定数额的“信用金”以做“开销”。
雇主提供一系列证明文件 他深信不疑签了协议
2016年7月,经陈主任介绍,封某又认识了公司具体负责拆迁业务的周部长。
期间,陈主任提供了要拆迁厂房的电力线路明细表、固定资产设备明细表等给封某,还出具了公司安置、拆迁工作的会议纪要,上面显示周部长为公司废旧厂房拆迁的负责人。
这下,封某彻底放了心,与周部长、陈主任签订了承包工程协议书。
雇主收“信用金”后失联 警方调查,两人实为骗子
2016年7月至10月,封某多次带拆迁施工队伍与周部长、陈主任洽谈业务,双方共收取两支施工队10万元“信用金”。其中,周部长分得3万元,陈主任分得5万元,封某分得2万元。
然而,封某及他所介绍的施工队发现,周部长、陈主任收钱后竟失联了。难道被骗了?封某等人赶紧报警求助。
警方调查发现,陈主任实为社会闲散人员鲍某,周部长实为社会闲散人员周某,两人职务、提供的公司资产明细表、会议纪要等也都是假冒的,目的就是为了骗钱。
法院:两人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鲍某、周某被警方抓获后,对违法所得予以了退还。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鲍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鲍某、周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1月5日,石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鲍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对于封某,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贺天鸿 陈淼圳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