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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检察:邻里口角引冲突 男子砸车获刑十个月

红网时刻株洲10月8日讯(通讯员 肖澎)因邻居下车关门声音较大,男子怀恨在心,砸坏邻居的车。9月30日,笔者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获悉,经石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4月27日,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6年,陈某听到邻居下车时的关门声音较大,遂上前指责,双方顿起口角。陈某一时气不过,转身从路边捡起一块板砖,将邻居的车玻璃、车门、车窗通通砸坏。邻居报警后,民警将陈某抓获。经鉴定,该车受损价值人民币7170元。

检察官表示,陈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检察官提醒,邻里出现纠纷应文明解决,要互谅互让,相互尊重,理性处理好生活中的矛盾。

来源:红网株洲站

作者:肖澎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8/10/08/531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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