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8月13日讯(通讯员 吴功诚)8月9日13时30分许,驾驶人浦某驾驶白色小车行驶至沪昆高速由东往西1027公里处时,与前面一辆正在变道行驶的货车发生追尾刮擦,造成浦某所驾驶的小车翻倒至对象车道,所幸小车内三人均系了安全带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荷塘大队民警立即联动相关救援单位赶到现场处置,仅用20分钟左右到达现场并清理完毕,恢复交通顺畅。据小车驾驶人浦某回忆,他们一行三人是从浙江金华出发欲前往云南,事发时当时正在低头找水,未注意前车变道。目前,民警根据小车行车记录仪视频以及其他问话证据,认定后方小车浦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货车承担次要责任。
来源:红网株洲站
作者:吴功诚
编辑:颜洪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