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督察组开展河长制工作督查。
红网时刻株洲8月7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易娟)五项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僵尸船”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的整治按期如质完成任务......今日,记者从株洲市水务局获悉,7月底,湖南省河长办组织督察组来株洲,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检查记录、会议反馈等方式,深入株洲县、天元区开展二季度河长制工作督查。
督察组一行重点督查了株洲市落实省总河长3、4号令有关工作情况,现场查看了天元区陈埠港1、2、3号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株洲县龙潭镇黑臭水体整治任务、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及4月份省政府对株督查反馈任务落实情况,并对株洲县的南洲镇、龙潭镇、天元区的白关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悉,2018年株洲市各级河长共巡河2万余次,河长认真履职,积极开展护河、巡河行动,各级河长办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处理。率先创新推进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坚持把河长制与生态文明建设、水政执法、脱贫攻坚等工作无缝“融合”,着力打造河长制“株洲特色”;实行河湖问题“一单四制”,今年以来共交办问题40个,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销号。全面推行网格员制度,把网格化管理作为落实河长制的有力抓手,有效发挥了网格员在巡查河道、清理河道垃圾、发现涉河违法行为的作用。
省督查组肯定了株洲市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督察组表示,株洲市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实现“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目标。对照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按要求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和省河长办交办的问题,开展好“典型县”“样板河”的建设、五个专项整治行动和“清四乱”行动;夯实基础工作,编制好“一河一策”,规范好河长公示牌的内容和设置;深入排查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以实际行动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来源:红网株洲站
作者:龙琦 易娟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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