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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12月21日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潘庆为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言鹏为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

  决定任命:

  刘海宾为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何朝晖的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16年12月21日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邓国平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杜波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任命名单

  (2016年12月21日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批准:

  黄伟波为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武夷为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仕明为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云开为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凌辉为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晓军为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卫华为攸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亚波为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厚雄为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源:株洲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株洲市人大常委会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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