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夜间酒驾醉驾整治。
整治现场查处的酒驾司机。
红网株洲11月3日讯(实习记者 龙琦 通讯员 许琳)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日晚间,株洲市天元交警大队再次组织开展夜间酒驾醉驾整治,共出动警力30余人次,警车5辆次,查处酒后驾驶5起,醉驾1起。
当晚7点30分,由天元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昱名带队,在长江广场附近的韶山路路段设置关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协警带齐执法设备以保全证据,使用酒精检测仪、反光停车牌、反光锥形筒等执勤装备,对行经检查点的车辆进行严格盘查。在全程的整治行动中,大队执勤民警注重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对各驾驶员做到严格、公正执法。
9点40分左右,一辆牌照为湘BLXXX9的黑色越野小车沿韶山路由东往西行驶至设卡处时,驾驶员刘某刚摇下车窗,民警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经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68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得知检测结果后,刘某却借着酒劲出言威胁民警“你小心点不要惹我!”,同时车内刘某的同伴也对民警出言不逊。最终,刘某因涉嫌醉驾与妨害公务被民警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的标准,属于醉酒驾驶。一旦法院判决其危险驾驶罪成立,刘某将面临最高六个月的拘役 ,驾照被吊销并且五年之内不得考取。
“即使喝再少的酒,对驾驶也是有影响的,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很清醒,就能开车。”对此,陈昱名提醒广大驾驶员,亲朋好友聚餐一定要注意适量饮酒,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自己也为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来源:红网株洲
作者:龙琦 许琳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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