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女士入住芦淞区欣月小区近10年,住在小区17栋。她称,19日晚,5名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物管费,因不满物业服务,她拒绝缴纳,不料对方出手打人。
“目前的物业公司是两年前接手的。”晏女士说,该物业公司管理很差,业主和物业矛盾不断,最终,她选择拒缴物业费。
晏女士说,19日晚,她和8岁儿子在家,5个男人来敲门,其中还有人带着电棍。她拒绝开门后,家里断电了。她去检查电闸,就看到这几人在那等着,并阻止自己恢复供电。双方理论时,在单元楼前,对方一人还动手,掐住自己脖子。
晏女士丈夫康先生称,物业的行为已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希望对方有个说法。
记者就业主投诉问题,找到株洲市中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姓负责人。
“当晚确实是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物业管理费。”该负责人称,近两年,晏女士一直未缴纳物业管理费,每年约550元。针对晏女士提出物业动手打人,陈姓负责人表示否认。“言语上有冲突,肢体上可能存在小推搡,但工作人员不可能做出掐脖子的事情。”
【律师说法】催收物业欠费可走法律途径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称,对物业服务的监督,需要小区业主、主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的共同努力。小区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不能给业主带来安全隐患。聂炜说,业主有义务交纳物业费,物业也有义务提供良好的服务,双方是合同关系,应该互相谅解。
他指出,如果对物业服务不满,小区业委会有权解聘违约的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业主权益。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谢嘉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