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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株洲保安上班时意外死亡 检出血液中乙醇含量超醉驾标准40倍

  55岁保安陈某意外死亡,送检的血液中乙醇含量3287mg/100ml。昨日,陈某的家属提出了“鉴定结果离谱”的质疑,并表示要将死因弄清楚。

  讲述:保安突然死亡,死因不明

  死者陈某的儿子小龙(化名)告诉记者,父亲今年55岁,今年3月初在株洲兴响物业公司云山诗意管理处上班。8月6日早上6-8时,父亲上班中突然死亡,死因不明。

  “8月8日,做了一份鉴定,结果是父亲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287mg/100ml。”小龙说,一个人的酒精含量不可能有这样高,他咨询了多个专业人士,不少人称这样的结果不太可能。他因此怀疑这个鉴定可能有猫腻。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兴响物业公司云山诗意管理处。物业公司杨佩华主任解释,陈某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他既做保安巡逻,同时承担小区物业一些杂事,因为陈某吃住在公司,工作性质属于弹性制,有事就喊他,没事时可以休息,没有实行严格的几小时上班制。陈某有个爱好就是喜欢喝酒,一般随身带着小酒瓶,休息时就喝上几口。

  “我现在不好说陈某究竟是如何死亡的。”杨佩华说,因为死者家属和物业公司对于赔偿一事分歧很大,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物业公司老总说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支招:可重新申请鉴定和尸检

  陈某的鉴定书由株洲市仲天司法鉴定中心出具。

  鉴定人何树光向记者解释,他们是按照规定的正规程序做出的鉴定。以前,他们确实未做过乙醇含量如此之高的鉴定。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车。血液中乙醇含量3000多mg/100ml确实很高,但从理论上而言,一个醉酒的人有可能达到这样的标准。

  何树光向记者提供了检测的样本,拧开瓶盖,确实散发着酒味。

  他同时告诉记者,他们还留有陈某另外一个抽检的样本。

  湖南方正圆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文政解释,鉴定书只能确认死者血液中乙醇含量高,并不是死亡原因的直接证据,也就是说“不能说死者是醉死的”。因为死亡原因不能确定,所以死者究竟是否属于工亡也无法做出判断,赔偿的数额暂时也不好计算(不同死亡原因,适用法律和计算依据不同)。

  家属对于鉴定结果有疑义,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并可做尸检,确定死亡原因。如属工亡,物业公司要承担全部责任。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徐滔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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