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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法院执行局以“无所不执”捍卫司法公信力
2025-11-13 17:19:34 字号:

株洲法院执行局以“无所不执”捍卫司法公信力

红网时刻新闻11月13日讯(通讯员 刘立军)执行工作中,“财产难找、处置范围窄”是破解“执行难”的关键堵点。存款、房产、车辆等常规财产若缺失,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落地。为打破这一局限,株洲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转变思路,以“无所不执”为核心导向,跳出“常规财产”的固有框架,通过丰富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用好活封活扣,不放过任何可执行的财产线索。这份“无所不执”的坚持,让过去“难变现、难处置”的财产“活”了起来,更切实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也以有力执行捍卫了司法裁判的权威与公信力。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现整理“无所不执”相关案例予以发布。

案例一:以苹果抵债

荷塘法院周某与赵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周某与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正在售卖的苹果属于鲜活农产品,极易腐烂,若拍卖变卖,既不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亦会对被执行人造成不利影响。执行法官一方面引导周某能够同意延缓一定还款期限,让赵某能够通过自行正常售卖苹果,以所得款项逐步还清欠款;另一方面,执行法官通过拍摄视频转发朋友圈、动员全院干警及亲朋好友积极购买苹果,当天便将赵某的一车苹果全部卖出,成功兑现了周某的胜诉权益,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面对鲜活农产品既没有径直拍卖变卖了之,也没有忽略其本身存在的价值,而是通过灵活手段,一方面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售卖,另一方面利用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发动全院干警及亲朋好友为被执行人提供售卖渠道,不仅是对被执行人的合理诉求的积极回应,更是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必要举措。

案例二:以抖音号抵债

荷塘法院周某与株洲某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周某与株洲某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执行法官通过常规查控手段均未查询到该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李某也表示公司目前运营不善,实在没有偿还能力,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经执行法官上门深入了解后发现,该公司平时依靠网络直播卖货维持运营,目前拥有一个数十万粉丝的“抖音”直播账号,经查该账号具备一定的财产价值。

在确定李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并提出是否可用该直播账号抵偿债务。面对法官提出的新方案,周某考虑到自己目前仍从事服装贸易工作,且直播市场前景较好,最终同意该建议。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完成了账号权限的完整交付,至此该案得以执结。

典型意义:“数据”就是财富,随着互联网络迅速发展,出现了大量如游戏装备、网络直播账号等衍生产品,数据财产日渐成为民事主体的重要财产之一,虚拟财产的价值也逐渐被大众所肯定。本案中,将网络直播账号用以抵押是一次打破常规有形资产处置思维定式的新尝试,是一次拓展财产处置范围及路径的新探索,为虚拟财产的执行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案例三:以瓷器抵债

醴陵法院王某与易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王某与易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多次与易某沟通,但易某始终消极应对。在失信惩戒宽限期届满后,醴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易某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久后,申请执行人王某打来电话称被执行人易某在醴陵陶子湖附近租了一个仓库存放瓷器,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火速组织警力赶往仓库,立即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很快现身,经过执行干警多次沟通协商,力促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易某自愿交出瓷器,以瓷抵债。王某出具收款证明,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被执行人易某履行了相关的义务后,醴陵市人民法院第一时间解除了对易某采取的全部强制措施,对其进行了信用修复。

典型意义:该瓷器抵债执行案为破解“执行难”与践行司法为民提供了生动实践样本。执行干警未局限于银行账户、房产等常规线索,通过线下寻找瓷器这一特殊财产,并创新提出以瓷抵债方案,打破“无现金即难执行”的思维定式,为处理涉特殊财产类型的执行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案例四:以牛蛙抵债

攸县法院游某与邓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游某与邓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邓某确系执行不能,案件执行陷入僵局。2024年,应游某申请恢复执行本案。执行法官赶赴攸县峦山,从崇山峻岭中找到邓某的牛蛙养殖场,瞬间察觉到了可执行标的物的气息。邓某起初并不愿意以其养殖的全部牛蛙予以偿还欠付的货款,甚至有些许抵触,他认为自己养殖的牛蛙是可持续发展的生意,如果全部抵销债务的话属于竹篮打水一场空。但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他逐渐认为案件放在法院则自己永远是被执行人,而生意可以从头开始。随即他便开始准备牛蛙抵债工作。在公证员、双方及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牛蛙捕捞、称重、计数、装箱,每个阶段有序地进行着。执行法官紧锣密鼓地干了八个小时,从清晨到日暮,终于迎来了执行完毕的良好结果,真正实现胜诉权益的有效兑现。

典型意义:本案是“活封活扣”与财产变现的创新实践。是“以物抵债”的灵活形式,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限度地实现了财产价值的即时转化。“牛蛙抵债”的做法避免了因强行拍卖而导致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彻底停摆而陷入绝境。

案例五:以鱼抵债

茶陵法院龙某与沈某、贺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龙某与沈某、贺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茶陵法院执行局提供了一条重要的财产线索,其称被执行人沈某正在对其承包水库里的鱼进行捕捞和售卖。经过调查核实,执行法官当晚带队前往现场执行。当晚,在执行局的见证下,被执行人继续捕捞出鱼至次日凌晨1点,水库共出鱼6000斤左右,当场变现所得价款30000余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6000元给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同意后续向申请执行人分期进行还款。

典型意义:本案系鲜活物品财产处置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官考虑到活鱼的售卖价格更高,遂同意被执行人继续自行捕捞出鱼,而非将鱼拉走由法院处置,使鲜活货物的价值得到最大保留,不仅体现了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也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双方的财产权益。

案例六:以酒抵债

炎陵法院湖南省某药业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湖南省某药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省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过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了解到安徽省某科技有限公司有白酒500件,是安徽老池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皖水坊封坛原浆,具有一定价值。经执行干警的调查研究,被执行人并无其他财产,决定对该批白酒实施处置,2024年1月19日,执行干警赴安徽扣押了被执行人名下的白酒500件,先后对扣押的白酒500件进行了两次拍卖,但两次均为流拍。考虑到白酒也深受部分群体的喜爱,有实用价值,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积极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白酒500件的二拍流拍价以物抵债,被执行人500件白酒抵偿本案债务22.8万。

典型意义:执行干警灵活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处置这批白酒,一定程度上挽回了申请执行人的损失,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以物抵债的司法实践践行了“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降低了企业坏账风险,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刘立军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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