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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开展超期燃气设施更换专项行动,守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2025-10-19 15:38:44 字号:

株洲开展超期燃气设施更换专项行动,守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红网时刻新闻10月19日讯(通讯员 肖凤云)近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温馨提示,呼吁广大市民关注燃气设施“安全保质期”,及时更换超期或不合格燃气产品,共同防范燃气安全事故。

随着气温变化和居民用气需求增加,燃气安全风险也随之上升。据两部门提示,各类燃气设施均有明确使用年限,超期使用可能导致漏气、计量失准、一氧化碳中毒甚至爆炸等严重后果。为切实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株洲已启动超期燃气设施更换专项行动,通过政策宣传、入户检查、免费更换等措施,全面提升燃气使用安全水平。

燃气设施“安全保质期”指南

1. 家用燃气表

- 使用期限: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为10年

- 更换政策:由燃气经营企业免费更换

- 安全保障:新装燃气表均经法定机构首次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 风险提示:超期使用可能导致漏气、计量失准等问题

2. 燃气燃烧器具

- 判废年限:

- 天然气、液化气热水器、灶具等:8年

- 人工煤气热水器:6年

- 产品有明示的,以企业明示为准(不低于上述年限)

- 风险提示:超期使用可能导致点火失效、燃气泄漏、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3. 商业燃气报警器系统

- 使用与检定:按产品明示年限判废,检定周期不超过1年

- 风险提示:未定期检定或超期使用可能导致探测失灵,失去安全预警功能

4. 燃气连接软管

- 选购与使用: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使用年限不低于燃具判废年限

- 风险提示:软管老化、脱落等问题可能导致燃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市民参与与配合事项

两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应主动检查家中燃气设施是否超期,及时更换不合格产品,并积极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如市民对表具计量性能有疑问,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或直接拨打12315热线投诉。

企业责任与安全措施

燃气经营企业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超期燃气表进行免费更换,并确保新装表具经法定机构检定合格。对多次上门告知仍未配合更换超期设施的用户,燃气经营企业将提交住建部门备案,并可依法采取保护性停机措施。

温馨提示

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请广大市民提高安全意识,守好燃气设施“安全保质期”,主动参与到超期燃气设施更换行动中来,共同筑牢城市燃气安全防线,建设平安株洲。

【相关链接】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馨提示

超期燃气设施需及时更换

很多市民朋友可能没注意,自家的燃气设施,其实都是有使用期限的。为有效管控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明确规定,燃气设施超过使用期限,需要到期更换。

一、家用燃气表

1.使用期限:10年(以天然气为介质)

2.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

3.超期使用风险:超期使用的燃气表可能存在表内皮膜变形固件耗损、表体锈蚀等问题,导致漏气和计量失准。

4.更换费用:由供气企业承担,免费更换。

二、燃气燃烧器具

1.判废年限:使用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的家用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灶具的使用年限为8年;使用人工煤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使用年限为6年;燃具的判废年限有明示的,应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但是不应低于以上的规定年限。

2.依据:GB17905-200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3.超期使用风险:超期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可能出现点火针或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失效,内部零配件老化、断裂等问题,引发漏气、爆燃等事故;同时,燃烧效率降低,耗气量增大,可能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危及人身安全。

4.建议:燃具用户根据产品生产企业要求或实际使用状况及时更换。

三、商业燃气报警器系统

1.使用寿命:判废年限根据企业产品明示为准,或参照CJJ/T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器控制系统技术规程》。

2.检定周期:不超过1年,依据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进行检定。

3.超期未检和超期使用风险:未定期检定或超期使用的可燃气体探头可能因老化无法保证探测效果和安全性能,出现误报失灵,无法在关键时刻有效提醒燃气泄漏、切断气源,从而失去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燃气连接软管

1.选购要点: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依据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2.风险点:软管使用中存在脱落、变硬、变脆、龟裂等风险,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燃气泄漏,引发着火、爆炸等事故。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主动检查家中燃气设施是否超期,及时更换超期或不合格燃气产品。并积极配合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如果用户因自身原因未更换超期燃气设施,可能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燃气经营企业多次上门告知安全隐患仍未配合的燃气用户,燃气经营企业提交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可采取保护性停气措施。

特别提醒,更换的燃气表具在安装使用之前,将由燃气经营企业向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首次强制检定,且在检定合格后,才予以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允许安装使用。市民如对表具计量性能有疑问,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或直接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8日

来源:红网

作者:肖凤云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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