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6日讯(通讯员 袁祥)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监管效能,近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对天元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通过“听、查、访、改”多措并举,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第一巡回检察组,由云龙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潘艳红、副主任江文力任督导专员,四级检察官助理周焱任督导联络员,巡回检察组成员由芦淞区人民检察院组成,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康文辉任组长。芦淞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以党组副书记为组长的小组,制定了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重点认为和具体要求,确保巡回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深入一线,全面监督。巡回检察组深入社区矫正中心及司法所,查阅矫正档案台账、查看信息化平台数据、调阅案件材料、运行数据模型等方式,重点围绕日常监管规范性、教育帮扶实效性、档案管理完整性等内容展开监督。深入3个司法所抽查打卡、请假审判情况,以电话回访方式向4个司法所了解矫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抽查5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24名撤销缓刑被收监执行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数据8万余条。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巡回检察组坚持“边工作、边总结、边提升”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紧盯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点环节,针对巡回检察中发现个别矫正对象打卡不规范、不假外出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司法所完善请销假审批程序;针对监外执行人员复诊、复查程序不规范问题,及时记录在案,向上级作好汇报,确保检察无死角。
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有效推动了社区矫正履职和检察监督工作的双提升,不仅可以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为检察一体履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有助于提高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质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来源:红网
作者:袁祥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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