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13日讯(通讯员 刘强 彭锦)近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与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通过跨省联动,紧密协作,采用“零封整拍”的方式,高效处置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器设备,将一件“骨头案”顺利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株洲某机电设备销售处与被执行人江西某锂业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石峰法院判决江西某锂业公司应支付株洲某机电设备销售处货款12万余元。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发现该案又是一起“骨头案”,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存款、车辆、不动产等可供执行财产,公司已停产,相关负责人无法取得联系。
现场查封设备。
对此,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引导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财产线索。得知被执行人租赁的厂房内尚有部分机器设备后,该院执行局迅速派干警前往江西对相关设备进行查封,查封现场发现相关设备整体组装成了一条生产线,生产线预估价值远超案件标的,且当中部分设备被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了查封,执行干警遂根据案件执行标的对生产线上的部分设备进行了查封。
而接下来如何处置查封的设备呢?如将查封的设备从生产线上拆卸下来进行拍卖,无疑会导致设备价值的贬损,且不易拍卖成功。显然,对生产线进行整体拍卖是财产处置的最优选。于是,石峰法院执行局与铜鼓县法院执行局取得了联系,提出了整体拍卖生产线的建议,铜鼓县法院执行局研究后同意了该方案,并快速启动了财产处置程序。日前,相关生产线由铜鼓县法院统一拍卖成功,并将相应拍卖款分配至了石峰法院执行账户,申请执行人株洲某机电设备销售处的案款得到了全部清偿。
“此次跨省联动执行,不仅促使了所涉案件的顺利执结,对财产‘零封整拍’的处置方式,也为我们以后的案件办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今后我们会继续创新执行方式,强化区域协作,进一步提升执行到位效果。”石峰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刘强 彭锦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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