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8日讯(通讯员 肖唯)“法官,我等着这笔钱救命啊!”2024年,曾某因工伤与株洲某公司对簿公堂,经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株洲某公司应支付赔偿款24万余元。然而,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却迟迟未能兑现。面对该公司“空壳化”的逃避手段,曾某的生活陷入困境,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当执行查控系统显示某公司账户余额远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曾某通过执行异议程序申请追加了该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后该院裁定,股东陈某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株洲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然而,陈某不知不觉也“消失”了,案件陷入瓶颈。
在申请执行人多方打听下,发现陈某在江西以经营店铺为生。收到线索后,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陈磊立即制定执行计划并组织执行干警即刻出发。
异地执行如同“拆盲盒”——既要应对人生地不熟的困境,更要防范突发风险。在当地法院协助下,执行团队几经寻找,终于找到了线索指向的社区小卖部。经过几天的摸排和打听,执行干警确认了该店铺的老板系陈某。
执行当天,在执行干警的蹲守下,陈某现身小卖部。随即,干警化身“顾客”,与陈某交谈使其放松警惕,随即亮证,成功将陈某抓获。
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团队,陈某搓着双手解释自己也是靠小本生意维生。“理解你的难处,但申请人的困难更需要被看见。”经过陈法官数小时的释法说理,陈某仍坚持“只能每月还500元”,这与本案的24万元的欠款相差甚远。
“现在依法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陈某拒不支付欠款的态度,执行干警对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并连夜驱车将其载回株洲。至此,陈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表示联系家人进行筹款,并保证日后一定会按月按期支付款项以保障曾某的权益。
法官提醒,身在外地不是逃避执行的“护身符”,主动履行义务才是唯一正确选择。切勿心存侥幸,以非法手段逃避执行,否则,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
来源:红网
作者:肖唯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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