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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秸杆禁限管控区出炉
2025-06-22 20:20:36 字号:

株洲秸杆禁限管控区出炉

近日,《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已经印发,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禁烧常态、以禁促用”总体思路,将湖南省划分为3类禁烧管控区。其中,株洲市为Ⅰ类禁烧管控区。

湖南省行政区国土总面积21.2万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5864.2万亩,其中禁烧耕地面积4879.0万亩,占比83.2%;限烧耕地面积985.2万亩,占比16.8%。

Ⅰ类管控区包括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行政区域,区域内各市禁烧的耕地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90%。

根据要求,对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机场周围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一定范围内的耕地,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严格按要求划入禁烧区。秸秆禁烧区内实行强制性、常态化禁烧管理政策,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均不允许露天焚烧秸秆。

株洲市辖区耕地总面积为284.50万亩,因属于I类禁烧管控区, 且境内交通干线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较多,全市禁烧耕地面积比例达95.23%。其中,实行耕地全域禁烧的县(市、区)有天元区、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和渌口区,其他县(市、区)禁烧耕地面积比例在90.16%至97.55%。

限烧区内,也不是想烧就能烧,应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开展分区域、分时段有序错峰焚烧,并加强指导、巡查和管控,防止发生大气污染事故和火灾。

根据规定,遇到限烧区及下风向区域相关城市实测已达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预测限烧区内相关城市未来48小时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或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限烧区内18时至次日9时的夜间时段,限烧区内出现小风(小于2级)、静稳等不利于大气扩散的天气等情形,应当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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