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从市商务局获悉,第七批“湖南老字号”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老字号集历史、文化、商业等诸多功能于一体,是我国工商业发展中孕育的“金字招牌”。参加认定“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必须具备七项条件: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50年(含)以上;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国内资本(含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等六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挖掘老字号资源,协助企业梳理历史渊源、文化传承和技艺保护。发挥商协会作用,建立商务部门、老字号协会、企业共同推进工作机制,积极发掘、筛选一批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历史文化传承、技术工艺独特的老字号企业。
截至目前,株洲共有“湖南老字号”9家。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前六批“湖南老字号”企业,商务部门要逐一对其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依法合规情况进行核查。根据企业填报的近年经营情况,对经营状况不佳、业绩大幅下滑的,出具“整改”复核建议,并及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对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出现亏损,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已不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任远 马璐
编辑:颜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