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29日讯(通讯员 罗兰 苏文豪)3月28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文春方受贿案。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亚波出庭支持公诉,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建明担任审判长,被告人文春方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审现场。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3年,文春方利用担任岳阳市云溪区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委副书记、岳阳市工业经济委员会主任、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专项资金申报、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72.22475万元,其中未遂477.54395万元。被告人文春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文春方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文春方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市人民监督员及各界群众共计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红网
作者:罗兰 苏文豪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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