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8日讯(通讯员 许琳)1月7日,株洲市天元区交警大队向媒体通报,1月1日晚,天元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辅警在明日路珠江北路路口至黄河北路路段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21时20分,一辆白色小车距离检查点还有百余米就将车辆停下,驾驶员下车后向相反方向跑去。民警发现情况后紧追不舍,最后在附近一小区的地下车库内找到了驾驶员文某。
文某承认自己喝了酒一杯白酒,并称自己于12月28日晚在石峰区响石广场因酒后开车被查处,时隔四天再次酒驾,民警直呼:不长记性,屡教不改!
经过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文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8㎎/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因为属于二次酒驾,文某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许琳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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