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30日讯(通讯员 高冰捷)1月29日上午9点22分,渌口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渌口镇张公岭村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工作人员当即联系渌口镇政府、渌口公安分局执法人员一同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10点30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沿房屋外围查看一圈,从窗外可见屋内堆放有大量烟花爆竹产品。通过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户主于11点钟赶到现场并打开门。经清点,房内共有烟花爆竹632件,分三间房堆放,客厅的门口还放置了一个煤气罐,一旦燃烧或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为及时消除隐患,执法人员当场扣押该批烟花爆竹,并联系烟花公司进行安全转移。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活动,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渌口区社会的安全稳定。”区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方志表示。
经初步了解,户主所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货自醴陵和浏阳,暂未发现其经营行为。具体案件有待进一步调查。
来源:红网
作者:高冰捷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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