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类别
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包括自主创业、合伙创业;第二类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二、申报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的,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网络商户;(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三、贷款额度
个体工商户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重点就业群体人数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贴息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还清后可再次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六、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借款人按照就近办理的原则,可灵活选择经办机构(创业地所在社区或各级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1.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复印件;
(3)重点就业群体身份类别证明;
(4)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件;种植养殖业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或租赁协议;
(5)项目计划书和贷款申请书(法人签名并按手印);
(6)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借款人的人民银行征信证明等资料;
(8)网络商户还需提供网店经营网址、平台实名认证信息及营业信息截图、近6个月交易清单、交易流水;未经市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则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9)已婚借款人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人民银行征信证明;离异借款人则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2.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贷款申请书及企业简介(企业盖章);
(3)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员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企业前12个月招用重点就业群体员工的花名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类别证明和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
(7)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8)职工近月工资支付凭证(企业盖章);
(9)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0)人民银行中征码、企业信用报告证明。
(二)资格审核
人社部门接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借款对象开展现场核查,并完成资格审核,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1.约谈借款人。现场核验申报资料是否属实,调查借款项目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及带动就业等情况,以调查笔录的形式做好记录。
2.约谈新招用的重点就业群体。现场询问新招用员工是否属于重点就业群体范围,调查新招用员工的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等情况,以调查笔录的形式做好记录。
3.现场拍照。对项目的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等情况拍照取证,并与借款人在经营场地牌匾前合影。
4.出具意见。各级人社部门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出具审核意见。
(三)办理担保
担保公司按调查评估、出具意见、办理担保的程序,完成担保办理,并出具《担保放款通知书》。
(四)银行放款
经办银行根据《担保放款通知书》意见,对担保公司同意担保的,及时审批放款。对采取银行担保的,由经办银行开展尽职调查并审批放款。
(五)财政贴息
由财政部门按季度将贴息资金一次性拨付到经办银行,再由经办银行拨付给借款对象。
七、基础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向人社部门提交纸质基础申请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人社部门窗口领取,也可在市人社局官网下载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八、身份证明材料
1.退役军人。提供复员、转业、退役证件复印页。
2.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证明复印页。
3.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其中,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学生是指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大学生村官是指服务期满5年以内大学生村官。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复印页;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留学回国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页。
4.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与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的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相关信息复印页。
5.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乡镇(街道)出具返乡创业证明。
6.网络商户。提供网络注册凭证。
7.脱贫人口。提供脱贫人口证件复印页。
8.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页、农村户籍户口本复印页、村委会出具户籍属于该村的身份证明。
九、咨询电话
株洲市: 28681590 28681564
醴陵市: 23215860
炎陵县: 22542812
茶陵县: 25221040
渌口区: 27560852
攸县: 24259627
荷塘区: 28428570
天元区: 28665635
芦淞区: 28580527
石峰区: 22233168
来源:株洲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