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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启动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2024-07-03 17:09:59 字号:

株洲市启动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近日,株洲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全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一、申报与评审方式

2024年度全市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和业绩评审材料(详见《业绩评审材料目录》)。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初中级职称(含认定)需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

二、材料申报与评审时间

2024年度全市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9月2日至6日。网上申报审核时间截至9月6日。

三、申报评审条件

自2024年起,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或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2024年原则上按照各系列(专业)新修订的申报评价标准条件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申报评价标准条件暂未修订的系列(专业),应按照原标准条件和国家新出台的标准条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四、申报审核流程

职称申报审核包括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形式审查、材料复核等环节。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分支专业设置、申报评审材料要求、评审表格等,均可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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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等,原则上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外省市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被派驻株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株申报参评。

事业单位专技人才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以其它渠道申报参评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佐证材料,由其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科研院所等)专技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申报参评职称。

来源:株洲市人社局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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