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17日讯(通讯员 刘依 霍锦如)“三、二、一!放苗!”7月17日,石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株洲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嫌疑人投放鱼苗、修复生态进行现场监督。一条条鱼苗顺着水流冲出,11664余尾鱼苗游入湘江,它们将在湘江水中生长繁衍,进一步恢复湘江流域天然水域鱼群数量,修复水生生态环境。
增殖放流。
去年9月,为享受钓鱼吃鱼的乐趣,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黄某某驱车至石峰区株洲港码头湘江段,以使用禁用渔具、遥控投食器等方式两次在湘江进行非法捕捞,共捕获鳙鱼3条,共34.59公斤。
在办理案件中,石峰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释法明理,积极促成与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愿意增殖放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自愿购鱼苗放生至受损的湘江水域,并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
“日后我们会加大重点水域驻点巡查力度,强化日常执法,加强禁渔禁捕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共治,维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多样性。”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表示。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体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融合履职、携手共护美丽湘江的生动写照。下一步,石峰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刑事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配合,严格落实“十年禁渔令”,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共同推动石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共进。
来源:红网
作者:刘依 霍锦如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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