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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南方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10名优秀教育人才
2024-06-07 17:42:13 字号:

株洲市南方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10名优秀教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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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南方中学创办于1958年,1994年晋升为湖南省重点中学,2004年挂牌“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2021年9月新校区正式启用,新南方中学成为湖南省建设规模最大、设施最齐全、设备最先进的高品质、现代化的高级中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29人,在校学生3239人,教学班级62个。学校是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湖南省文明校园、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校、湖南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湖南省劳动教育实验校,株洲市语文、英语、生物、政治、地理五大学科基地和数学课程基地,株洲市青年文明号。

因事业发展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岗位计划

根据我校教育教学需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10名,具体如下:

高中语文教师2人;高中数学教师1人;

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2人;

高中化学教师2人;高中生物教师2人。

2.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选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和犯罪等记录。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具有副高级教师职称。若为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三任教经历。

4.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专业相符。

5.具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熟悉应聘学科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较好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8.县(区)级及以上的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指导学生获奥林匹克数理化生省级一等奖者或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学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者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引进人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3.有违反《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其它师德师风情形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3.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6日-6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网络邮箱报名时,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 6114602@qq.com

3.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市南方中学党政办(振铎楼312)

4.咨询电话:

0731-28550326 19573360560 王老师

(二)报名材料

进入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按所列顺序整理):

1.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自行填写打印并粘贴半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签订《报名保证书》(附件2),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岗位所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7.符合具有高三任教经历的条件;

8.其他荣誉、获奖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在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原因,无法联系应聘人员,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4.考核方式

采取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面试通过人员再进行课堂教学考核。课堂教学总分100分,根据课堂教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选。进入课堂教学环节的人员,课堂教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5.考察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由学校负责考察、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6.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一)本次引进的教师,暂不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转入株洲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待遇:高级教师,不低于20万元/年;特级、正高级教师,不低于30万元/年(均不包括“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

附件1.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报名保证书.doc

来源:株洲市南方中学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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